品名
四氯乙烯; 全氯乙烯; Tetrachloroethylene; Perchloroethylene; CAS: 127-18-4
理化性质
无色液体,气味似乙醚。化学式C2-Cl4。分子量165.83。相对密度1.6311(15/4℃)。熔点-22.4℃。沸点121℃。蒸气密度5.83。蒸气压2.11kPa(15.8mmHg22℃)。溶于约10000份体积水; 与乙醇、乙醚、氯仿、苯混溶。遇水可缓慢分解成三氯乙酸和盐酸。有水存在对铁、铝、锌有腐蚀(但可加稳定剂加以抑制)。非可燃性液体。高温引起分解,分解条件不同分解产物不一样,主要为盐酸、光气、一氧化碳。如有活性炭存在,加热至700℃分解生成六氯化苯和六氯乙烷。被强氧化剂氧化。与钡粉、铍粉、锂屑、四氧化二氮、氢氧化钠发生剧烈化学反应。
接触机会
工业上主要用作溶剂、有机合成、金属去污剂和干洗剂、脱硫剂、热传递介质。医疗上用作驱虫药。一般居民通过大气、食品及饮水可能接触低水平的四氯乙烯。
国内主要生产厂商:上海电石化工厂、上海曙光化工厂、老河口化工总厂、上海氯碱总厂有机合成厂、锦西化工研究院
侵入途径
本品可经呼吸道、消化道和皮肤吸收。
毒理学简介
人吸入TCLo: 96 ppm/7H。人(儿童)经口TDLo: 545 mg/kg。人(男性)吸入TCLo: 600 ppm/10M。
大鼠经口LD50: 2629 mg/kg; 吸入LC50: 34200 mg/m3/8H。小鼠经口LD50: 8100 mg/kg; 吸入LC50: 5200 ppm/4H。兔经皮LD :>3228 mg/kg。
四氯乙烯进入人体后,在体内蓄积有限,约有98%经肺排出,仅有2%发生变化。主要转化为三氯乙酸和三氯乙醇,随尿排出。本品排出体外十分缓慢,吸入浓度为2.7mg/L的蒸气3.5小时后,经过两星期尚可测出,肺中平均滞留本品62%; 浓度为1.3mg/L时,3小时后可达到平衡。
本品毒性较三氯乙烯为低,麻醉作用较弱,主要抑制中枢神经系统,肝、肾毒害较轻。对眼、鼻、喉、咽有刺激。
临床表现
急性吸入主要表现为眼、鼻、喉、咽刺激症状,有眼灼痛、流涎、流涕、口干、口内金属甜味、头痛和头部压迫感、眩晕、运动失调、甚至意识不清。一般于脱离接触后可恢复,并无后遗症。临床报道对肝有损害。
急性口服中毒者,有头昏、头痛、倦睡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视物模糊、四肢麻木,可出现兴奋不安、抽搐乃至昏迷。也曾有因过量口服本品引起中毒死亡的报告。
反复接触可引起皮炎。
处理
接触者,应立即离开现场。有刺激症状者需安静休息,进行必要的检查及处理,并观察24小时。
急性中毒者应卧床休息,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原则与内科相同。有昏迷、心跳及呼吸停止者,迅速进行脑、心、肺复苏; 对症处理。重度中毒患者可适当使用糖皮质激素。
注意保护肝、肾功能。忌用肾上腺素。
标准
车间空气卫生标准:
中国MAC 200 mg/m3 (1996)
美国ACGIH TLV-STEL 685 mg/m3 (100 ppm)
美国ACGIH TLV-TWA 170 mg/m3 (25 ppm)
美国MSHA STANDARD-air: TWA 100 ppm (670 mg/m3)
美国OSHA PEL(所有行业): 8H TWA 100 ppm; CL 200; Pk 300/5M/3H
埃及: TWA 5 ppm (35 mg/m3), 皮肤
澳大利亚: TWA 50 ppm (335 mg/m3), STEL 150 ppm, 致癌物
比利时: TWA 50 ppm (339 mg/m3), STEL 200 ppm (1368 mg/m3)
丹麦: TWA 30 ppm (200 mg/m3), 皮肤
芬兰: TWA 50 ppm (335 mg/m3), STEL 75 ppm (520 mg/m3), 皮肤
法国: TWA 50 ppm (335 mg/m3)
德国: TWA 50 ppm (345 mg/m3), 致癌物
匈牙利: STEL 50 mg/m3, 皮肤,致癌物
日本: TWA 50 ppm (340 mg/m3)
荷兰: TWA 35 ppm (240 mg/m3), 皮肤
菲律宾: TWA 100 ppm (670 mg/m3)
波兰: TWA 60 mg/m3
俄罗斯: TWA 50 ppm, STEL 10 mg/m3
瑞典: TWA 10 ppm (70 mg/m3), STEL 25 ppm (170 mg/m3)
瑞士: TWA 50 ppm (345 mg/m3), STEL 100 ppm, 皮肤
泰国: TWA 100 ppm, STEL 200 ppm
英国: TWA 50 ppm (335 mg/m3), STEL 150 ppm
保加利亚,哥伦比亚,约旦,韩国 参照美国 ACGIH TLV;
新西兰,新加坡,越南 参照美国 ACGIH TLV
危规:GB6.1 类61580。UN NO.1897。IMDG CODE 6173-1页,6.1 类。
应急处理处置方法编辑泄漏处置
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,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,穿化学防护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,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。收修配转移回收。无法收集的可用多硫化钙或过量的硫磺处理。
废弃物处置方法:建议用焚烧法处理。废弃物和其它燃料混合焚烧,燃烧要充分,防止生成光气。焚烧炉排出的卤化氢通过酸洗涤器除去。此外,从废料中回收四氯乙烯,再循环使用。
防护措施
工程控制:生产过程密闭,加强通风。
呼吸系统防护:空气中浓度超标时,应该佩戴防毒面具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佩戴自给式呼吸
器。
眼睛防护: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
防护服:穿防静电工作服。
手防护:必要时戴防化学品手套。
其它: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后,淋浴更衣。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再用。注意个人清洁卫生。
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。
眼睛接触:立即翻开上下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就医。
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保暖并休息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。呼吸停止时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
食入:误服者立即漱口,饮足量温水,就医。
灭火方法: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、砂土。
参考文献
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,编(霍本兴,译).环境卫生基准31: 四氯乙烯.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,1987:9~39.